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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诚信青年无需抵押可贷1万

来源:海南特区报 2009-03-27 10:08:01

3月26日上午,由共青团海南省委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办的2009年海南省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推进会在海口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省农信社将投入2000万元作为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资金。全省广大农村欲创业的诚信青年

   3月26日上午,由共青团海南省委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办的2009年海南省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推进会在海口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省农信社将投入2000万元作为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资金。全省广大农村欲创业的诚信青年,今天起就可以申请小额创业贷款了。

  投入计划:

  每年2000万投入农村创业

  会上,团省委与省农信社签订了《海南省服务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每年将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资金,并向创业青年代表颁发了海南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大海卡。这标志着我省服务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正式进入全面启动阶段。按照计划,海口、三亚两市每年投入150万元,其他各市县以及海南农垦每年投入100万元。

  申请条件:

  40岁以下农村诚信青年

  海南省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专门面向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且主要家庭成员无未结清不良贷款,户籍在贷款社辖区内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及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农村青年。

  贷款额度为每人或单户贷款额度一般在1万元(含)以内,最多不超过3万元,合同期限最长为二年。首次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利率按月利率9‰执行;如首次贷款按约还本付息,则第二次签订合同贷款利率按月利率8‰执行;如前期贷款均能正常还本付息,则第三次及其以后的贷款,贷款利率按月利率6‰执行。

  贷款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可不提供担保手续,1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的必须提供担保手续。

  申请办法:

  先向当地团委提出申请

  贷款申请方面,有贷款需求的农村青年应先到所在乡、镇团委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团委初审合格后上报相应的市县团委,市县团委对有关申请项目和拟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给所在地农信社。相关证明包括,身份证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创业计划书以及提供担保的基本资料等。

  获得团委推荐的借款人向所在地的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并按贷款社要求填写或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农信社按照相关规定对团组织推荐的农村诚信青年创业者提供“农村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施优先调查、优选审查、优先发放贷款。

  如对海南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致电当地团委咨询,也可致电团省委工农青年部,电话:65330161,传真:65350067,电子邮箱:hntwqg@163.com,省农信社咨询电话:9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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