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敬 告 声 明昆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以下简称:“守重”公示活动)由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昆明市企业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 ...
关于昆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敬 告 声 明
昆明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以下简称:“守重”公示活动)由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昆明市企业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近来有不法团体组织或个人冒用市工商局或促进会的名义,以收取高额代办费为目的,到企业或通过QQ等通信方式作虚假宣传,招揽收取所谓的代办费。对此,市工商局、促进会敬告声明如下:
一、按照目前国内四个级别“守重”公示活动(区、县级;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守重”公示活动规则,任何一个级别都不收取所谓的评审费等费用。
二、市工商局和促进会至今没有授权或委托任何团体组织、企业和个人组织“守重”公示活动的申报工作。“守重”公示活动的申报等工作事宜、是在昆明市人民政府“守合同重信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工商局和促进会按工作计划和方法、步骤自行组织完成。
三、凡有参加活动意愿的企业,可致电64154008、64126617咨询或登录昆明红盾信息网(http://www.kmaic.gov.cn)免费查阅和下载资料。
特此声明。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昆明市企业信用促进会
2017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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