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呼市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总体启动,2016年4月6日,呼和浩特市被国家列为第二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呼市发改委作为呼市信用主管部门,2016年组建成立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全面推进呼市社会信 ...
2015年12月,呼市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总体启动,2016年4月6日,呼和浩特市被国家列为第二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呼市发改委作为呼市信用主管部门,2016年组建成立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全面推进呼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呼市发改委获悉,截至2016年底,呼市工商、民政、编办统一社会信用存量主体数据53593户,全部在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映射关系,代码转换比例达100%。新申领“五证合一”证照18810户,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目前,呼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归集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四部门法人数据约37.31万条,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约1.86万条。
为了积极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呼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12个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目前正在制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逐步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2016年12月20日,呼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从发布目的、内容、责任分工、退出机制、工作要求及更新办法6个方面进行部署。
此外,呼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建立了严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市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接受全社会监督;市工商局建立了失信企业异常名录发布制度;市国税、地税局及时公布A级纳税人和D级纳税人名单。
2017年,针对信用红、黑名单要加大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确保两个名单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