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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贵州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

来源:网络 2015-07-15 23:27:26

  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8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没有信用报告,将不能转让受让。  根据规定,8月1日起,企业国有产权(不含国有实物资产处置)在公开转让过程中,受让方 ...

  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8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推广使用信用报告,没有信用报告,将不能转让受让。

  根据规定,8月1日起,企业国有产权(不含国有实物资产处置)在公开转让过程中,受让方须提供《受让方信用报告》,转让人需查询受让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作为非执行人和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

  受让方为企业的,受让企业应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受让方《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受让方的资质、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转让方要求的其他信息,以及在公共领域的信用记录(来源于人民银行系统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结论及风险提示等内容。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转让方在转让公告中应说明将受让方提供的信用报告和转让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受让人作为非被执行人信用结果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对未提供的,不列入受让方候选名单。转让方要将受让方的信用状况作为竞争性转让条件的重要参考因素。

  据介绍,推行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使用信用报告后,相关部门将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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