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产行业将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16日开始至8月25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采取“企业自查、工作排查”的方法,在合肥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中实施排查整治工作。主要排查 ...
合肥市房产行业将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16日开始至8月25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采取“企业自查、工作排查”的方法,在合肥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中实施排查整治工作。主要排查回迁房建设基本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非法集资等,如果企业涉嫌非法集资问题,会被要求整改,并将被记入信用档案。
7月10日至15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会议,传达市政府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将排查整治任务分解到局属相关处室。7月16日开始,进行排查整治工作。
其中7月16日至7月26日为各企业自查时间,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并加盖企业印章报局监管办、租赁处。7月27日至8月25日为工作排查时间,租赁处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风险排查工作。合肥市监管办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排查工作,对出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记入信用档案。对确认为非法集资且拒不整改的,由法规处移交市处非办处理。
据了解,本次整治排查行动的对象分为两大块。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为:1、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需要排查回迁房建设等基本信息;2、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3、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房产、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情形;4、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预售或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收取诚意金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5、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分割拆零销售等形式非法集资,6、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其中,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1、是否侵占、挪用交易资金;2、是否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3、是否代客户收取购房款进行交易,购房款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隐患;4、其它涉及非法集资的有关情况。
8月26日至8月31日,合肥市房产局各相关处室将对排查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专项整治工作及成效、所整治行业的现状、风险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