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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泄露公共信用信息 构成犯罪拟追刑责

来源:网络 2015-05-28 16:53:11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法制办发出通知,《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并征求意见。  目前,各类信息被不断泄露或变相销售,虚假信息或错漏信息等问题时有发生。为此,《办法( ...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法制办发出通知,《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并征求意见。

  目前,各类信息被不断泄露或变相销售,虚假信息或错漏信息等问题时有发生。为此,《办法(草案)》规定了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并规定了工作时效。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核查,因自身原因造成错误的立即更正。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披露该异议信息。

  此外,有关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若以不正当手段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或违规披露、泄露公共信用信息,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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