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建立适应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诚信环境,近日,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比办法及标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比,接受社会监督, ...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市场秩序,建立适应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诚信环境,近日,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比办法及标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比,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从当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每12个月滚动一次。在信用等级评定期末,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量化打分。每个企业每一考核期内基础分值为100分。综合评定得分在100分(含100分)以上的为AAA级;综合评定得分在90—99分之间的为AA级;综合评定得分在71-89分之间的为A级,综合评定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B级。
根据得分,该市将对信用等级为AA级以上(含AA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扶持发展、加强服务为主,鼓励其做大作强,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或较低抽检率的日常检查;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信用提示机制,不推荐评优奖励、不优先提供各种优惠、不实行重点帮扶;对信用等级为B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严格信用限制机制,实施全过程监管和较高频率或较高抽检率的日常检查,对其申请取得土地、税收优惠、银行贷款等予以严格审查,根据程度对其进行降级处理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升级,直至吊销资质,清退出该市房地产市场。
同时,该市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网上公示制度,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在上网公示前10日内告知被公示企业;企业对已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整改后,可提请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考察验收,并在网上公布整改结果。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上网公示时间最短不得低于3个月。不良行为记录存档时间不得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