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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用档案 南充不良房企将记入“黑名单

来源:网络 2014-07-10 10:08:29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办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加强房地产项目开发用地管理、加强开发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商品房预售行为管理、 ...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办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加强房地产项目开发用地管理、加强开发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商品房预售行为管理、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和做好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城乡规划部门,严格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出让,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监管,严禁囤积和炒卖土地。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竞得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违反出让合同或者有关规定的,要依法处理,向社会公示,并记入房地产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作为今后审查土地竞买人资格的依据。
  《通知》提出,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未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开展任何展销活动。
  《通知》规定,相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房地产信用档案,将不诚信、违规开发、哄抬房价、拒不整改的企业记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记入“黑名单”后拒不整改的企业,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金融机构依法拒绝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税务部门按规定对其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核查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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