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外经贸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出台

来源:网络 2013-09-24 15:18:59

  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等九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在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和对外贸易领域如有企业有违反《办法》中相关规定的行为,将被列入不良信用 ...

  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等九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在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和对外贸易领域如有企业有违反《办法》中相关规定的行为,将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

  已依法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如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存在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伪造、变造、非法使用、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保护标志或者虚假标注原产地标记等行为的,应列入对外贸易不良信用记录。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29种严重交通违法 今后要受到失信惩戒


都市快报 2016-12-05 07:47:00

信用评价引入大学生就业:敲响校园诚信警钟


正义网-检察日报 2016-05-23 14:07:02

身份证到期会影响你的信用卡使用吗?


卡牛信用卡管家 2016-03-26 13:14:24

发改委央行牵头建国家信用体系


网络 2014-05-09 22:11:19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