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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债主为公务员,民间信贷为官商金融背黑锅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1-09-30 00:00:00

◆“民间信贷”资金充足虽是造成“民间金融市场”如此亢奋的因素之一,但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技术含量的资本运作,在正常的经济运行中不可能迅速获取暴利;权贵资本的利益,需要赋予社会经济活动以&ld

◆“民间信贷”资金充足虽是造成“民间金融市场”如此亢奋的因素之一,但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技术含量的资本运作,在正常的经济运行中不可能迅速获取暴利;权贵资本的利益,需要赋予社会经济活动以“不务正业”的性质——将正业搞邪,把实业搞虚,方能使权贵资本利益实现最大化。

◆ 权贵寻租与权贵资本,将房地产确定为产业重点和暴发点。关照中小型民营企业,虽符合社会利益,却无益于特殊利益群体的寻租与经营,于是垄断性质的信贷资金集中于房地产,其他企业则多失去金融条件的支撑,为继续存活,也只得借助高利贷侥幸一搏。

    民间信贷,这一古老传统眼下似乎闯下滔天大祸。今年,在浙江、陕西、河南、江苏、福建、内蒙古等地,发生了因资金链断裂而起的债务人“跑路”(逃跑)、债主暴力追债等事件。近来,浙江温州等地的数十名知名老板接连“跑路”,隐身的非著名中小老板无从统计,并且,在“跑路”成风之后,“跳楼”开始了(9月22日南方周末)。

    老板“跑路”,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债务人和债主均焦头烂额,有人感慨“世道疯狂”。除非万不得已,老板是不会跑的,有权力和黑社会背景的债主不少,这一跑,老板的人身安全就失去了保障;同时,债主出于尽力挽回损失的考虑,也不可能轻易将债务人怎么样,所以,双方能扛就扛。更多的债务当事人,在水深火热中忍受着煎熬。情况也许还会更糟,根据年关还债的老规矩,可以断定,最严峻的时刻尚未来临。

    有人说:“对民间信贷这匹闯祸的野马要好好调教一下!”调教“野马”固然正确——可是,需要先确认,那是不是一匹“马”。眼下,多位学者、官员和评论人呼吁监管民间信贷,提出规范建言,其中不乏“给民间信贷合法地位”的声音——但是,民间金融活动不可能在被大肆抹黑的过程中获得有利地位。我认为,闯祸作孽的并不是民间金融活动。实际情况是,“民间信贷”为官商金融背了黑锅。

    “民间信贷”资金充足虽是造成“民间金融市场”如此亢奋的因素之一,但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技术含量的资本运作,在正常的经济运行中不可能迅速获取暴利;权贵资本的利益,需要赋予社会经济活动以“不务正业”的性质——将正业搞邪,把实业搞虚,方能使权贵资本利益实现最大化。

    正常、健康运行的实业,承受不了50%以上的信贷利率,似乎只有房地产企业才能承担这种高利率。但查点已经“跑路”的老板,所属企业多为鞋业、电器、餐饮等行业,至今尚未见房地产老板“跑路”、跳楼——不过,没搞房地产的老板受窘,却多是被“房地产金融”害的。

    权贵寻租与权贵资本,将房地产确定为产业重点和暴发点。关照中小型民营企业,虽符合社会利益,却无益于特殊利益群体的寻租与经营,于是垄断性质的信贷资金集中于房地产,其他企业则多失去金融条件的支撑,为继续存活,也只得借助高利贷侥幸一搏。

    如果我们将部分官员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获得的资本称之为官银,那么正是它极大地提高了民间信贷的成本。《21世纪经济报道》9月28日披露:“温州高利贷老板举家潜逃,八成债主为当地公务员”。官员名下巨额资金进入高利贷市场非常普遍,这情况早为官场和民间所知。而官银借贷“通常的规则是,我帮你办事,你帮我放高利贷,互相利用”。其实,这是一种行贿方式,并非商业活动与信用关系,当然谈不上“符合经济规律”。

    即便官银占“民间信贷”资金不到八成,比例甚高却可以肯定。非黑即灰的官银举足轻重,或许说明“最发达的民营经济”尚不如“官营经济”更发达。但人们须问:有官银主导的金融活动,还算是民间信贷吗?

    除此之外,正规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多数为银行授信,上市公司资金大量涌入“民间金融市场”,银行人员甚至担任高利贷公司股东,或者直接放贷。今年7月,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张凤槐的妻子被绑架,绑架者提出了离奇的要求:要么交付2亿元赎金,要么允许此前被调离岗位的该行呼和浩特市支行3名员工复职3个月。这起绑架案的背后是一起涉及数十亿元的“民间借贷”事件——背靠银行经营和“私人金融”,须臾不能与之分离,这还算“民间信贷”?

    温州担保协会一位负责人说:“卖白粉也没(放贷)这么高的利润。”不错,有人获得了高回报,但无论如何,真正的老百姓,不可能获得这种回报。利益集团借积累起来的能量和各种影响力从事体制外经营,队伍主力是利益集团的人,资金主力也由他们拥有和运筹。在这种背景下,还说什么监管、规范民间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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