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企业规范明示信息 不诚信企业将入“黑名单”

来源:南方日报 2011-08-20 11:43:28

记者昨日获悉,工信部、国家工商局、质检总局联合发文要求企业规范产品说明书、宣传资料、产品包装等形式的明示信息,故意隐瞒信息或宣传虚假信息,否则,失信企业将被质检部门纳入质量失信记录。据悉,对于失信企业,今后其后续信贷、财政、出口等经营活

    记者昨日获悉,工信部、国家工商局、质检总局联合发文要求企业规范产品说明书、宣传资料、产品包装等形式的明示信息,故意隐瞒信息或宣传虚假信息,否则,失信企业将被质检部门纳入质量失信记录。据悉,对于失信企业,今后其后续信贷、财政、出口等经营活动或将受到制约。

    据了解,针对部分企业不兑现质量承诺,明示信息内容不科学、不规范的现象,工信部、国家工商局、质检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性企业自我声明规范并组织实施。

    记者获悉,一旦发现企业自我声明与实际不符或未履行自我声明承诺,质检部门会将该企业纳入质量失信记录,严重者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保监会发布《暂行办法》 加强信用保证保险监管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17-06-20 15:19:57

债券市场迎来信用风险集中爆发


中金社 2016-05-16 15:33:39

福建:企业网上亮年报晒信用


网络 2014-10-20 10:56:56

全国诚信企业追溯平台开通


网络 2013-12-30 14:18:35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