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邢台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企业和购房百姓的合法权益,8月5日,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诚信守法经营倡议书,来自该市的8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上签名,并向社
该《承诺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出售房屋,包括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及时建立监督专用账户,不自行收取商品房预售款,在承购人缴款之日起三日内到监管机构备案;购房人退房时,除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外,不以任何名义变相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包括更名费、手续费、好处费等);向购房人交付钥匙时,同时交付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
“不诚信守法经营的房地产开发商,将会受到严罚,甚者将会吊销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据邢台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市将出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意见,整顿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以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确保百姓购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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