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2011年5月18日,曾经为"泰跃系"并购五家上市公司立下汗马功劳的中泰信用担保公司(下称"中泰信用"),也难以逃脱担保业"偿一赔百"的厄运。 《第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2011年5月18日,曾经为"泰跃系"并购五家上市公司立下汗马功劳的中泰信用担保公司(下称"中泰信用"),也难以逃脱担保业"偿一赔百"的厄运。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获悉,近日,中泰信用在农行的一起骗贷案中代偿3亿元资金,而公司注册资本金也不过3亿元。公司内部人士透露,目前公司基本已经被此笔代偿拖垮,所有业务均已暂停。
作为信用担保公司,遭遇并承担经营风险,固然符合市场法则,然而,从法律角度,中泰信用事件也暴露出法律之漏。
在中泰信用这起案件背后,据本报记者了解,因为法律处于空白地带,类似案件一旦因不可抗力发生,担保公司便会首当其冲地成为受害者。银行可以从担保公司处弥补损失,但自身亦没动力去追究责任。
上海力帆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则通过本报呼吁,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专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以保护和支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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