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双流县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双办发[2011]18号),据了解,《通知》主要包括加强预售商品房价格监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广告管理和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督巡查力度、对违规房地
3月17日,双流县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双办发[2011]18号),据了解,《通知》主要包括加强预售商品房价格监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广告管理和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督巡查力度、对违规房地产企业的处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这是双流县贯彻落实相关调控政策采取的新举措。
据悉,接下来,双流县房管局将对在售楼盘每日实际成交价格和成交量进行跟踪,对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公示价格的、一周内住宅平均实际成交价格环比上浮超过2%的、一月内住宅平均实际成交价格累计上浮超过5%的、实际成交价格与公示价格相差达到15%及以上的项目,将关闭其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不予合同备案。
双流县房管局局长胡洪军在接受采访时还表示,今年将采取强化措施抓调控、巧妙营销抓市场和严格执法抓监管三大措施,首先,通过部门联动的形式,控制价格、确保增量,坚决制止“打擦边球”现象;其次,以“时尚人居、优品生活”为营销主题,通过双流今昔对比,用“昨天的未来、今天的现实”增强人们对双流的认同感;最后,该县房管局还将加强对开发商预售资金、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的监管,以此来促进双流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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