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近日开始施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今后环评没有过关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将被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信贷黑名单。 《办法》规定,西安市环保部门将向银行征信系统移送违反环评和&
陕西省西安市近日开始施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今后环评没有过关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将被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的信贷黑名单。
《办法》规定,西安市环保部门将向银行征信系统移送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批即建成投产、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生产或使用以及“以大化小”骗取审批的信息;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私设暗管偷排、用稀释手段“达标”排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信息;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信息;被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治理和关停的信息;获环境保护表彰奖励的信息以及其他有必要通报金融机构的环境监管信息等7类环境信息。银行今后将据此进行禁止、缩小、扩大资金的贷款发放。
《办法》给环境违法企业“革新改过”的机会,但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办法》规定,环境违法企业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之日起,应自动及时进行整改,在完成违法行为整改并经环保部门验收认可后,可申请进行信息变更,银行将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信息,将其从征信系统的信贷黑名单中予以删除,恢复正常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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