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政道路改造”为借口,不按期交房,还拖沓3年不给买房人违约金——这个“老赖”开发商日前被重庆检察机关揪住,终于答应按调解结果向17名业主支付违约金。 3年
以“市政道路改造”为借口,不按期交房,还拖沓3年不给买房人违约金——这个“老赖”开发商日前被重庆检察机关揪住,终于答应按调解结果向17名业主支付违约金。
3年前,刘先生等17人和重庆主城区花苑地产公司签了购房合同,约定当年11月30日交房。结果地产公司以“市政道路改造,影响小区房屋施工进度”为借口,把交房时间拖到次年,还不肯付违约金。刘先生等人把地产公司告上法庭,但又被法院驳回。
不服判决的刘先生等人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申诉。该院民行处检察官审查案卷后认为:通往该小区的路不止一条,因此其中一条道路的改造不是地产公司违约的免责理由。同时,地产公司和17人签合同时,这条道路的改造工程就已经在施工,且工期明确,地产公司明知这一情况,仍然签下合同,又事后违约,应该承担责任。
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调解下,地产公司目前已经承诺一次性补偿每户8000元。刘先生等也承诺不再继续申诉上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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