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为整治优化贵州投资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的意见》。《意见》以及时、有效地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在着力解决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一些与优化、改善投资环境不相适应的问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为整治优化贵州投资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的意见》。《意见》以及时、有效地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在着力解决当前行政审判工作中一些与优化、改善投资环境不相适应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营造亲商、爱商、敬商、安商的发展环境和创业、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记者就《意见》中一些社会关注的问题,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
改善投资环境行政审判责任重大
记者:《意见》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有关背景。
李汉宇: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贵州“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的意见》,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就是省法院为整治优化贵州投资环境专门出台的配套措施。
贵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贵州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建议》,作出了以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推动贵州“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战略部署,而整治和优化投资环境正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经济增长、实现加速发展的当务之急。
贵州省委《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建设“诚信贵州”、“法制贵州”、“平安贵州”、“和谐贵州”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应该更加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积极作用,立即行动起来,为整治和优化贵州投资环境出实招、干实事,争取使贵州的投资软环境,尤其是法制环境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有较大的改善。
十个方面优化行政审判机制 创新化解行政争议方法
记者:《意见》对创新化解投资行政争议的审判机制进行了大胆探索,请简要介绍一下。
李汉宇:《意见》针对整治优化投资环境的重点领域,回应社会各界尤其是投资者对改善贵州投资环境的呼声,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对优化行政审判机制、创新化解行政争议方法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建立健全院长信箱、网络留言等信息服务平台,把省法院正在开展的“百名院长下基层、千名法官进社区、万件案件听意见”主题活动及时推进到投资领域,及时了解投资行政争议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行政争议早期发现预警机制,尽量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通过加强立案、协调与审判的工作联系,切实解决行政案件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者不依法及时受理,导致投资者“不愿告、不易告、不敢告”的问题。切实建立非公经济主体诉权平等保护机制,坚决实行一视同仁,平等保护。
三是建立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以简便快捷为目标,不断完善诉讼程序。探索建立投资行政争议速立、速裁、速结、速执的快速审理机制。
四是加强审判组织保障,集中审判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大胆探索设立重大项目合议庭等投资行政争议专门性审判、服务机构,探索建立投资行政争议专门审判机制。
五是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协调“三位一体”优势,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协调解决行政争议职能,通过案前协调、案中协调、执行协调以及与复议机关的互动沟通,努力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化解机制。
六是完善管辖制度,加大投资行政争议案件的指定管辖、集中管辖力度,预防和排除各种可能的非法干预,增强司法权威。
七是充分发挥人民司法的优势,通过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行政案件专家咨询制度等方式增强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八是以司法信息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投资者对法治的信心。通过公开审判、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司法建议、公开报道典型案例等方式,促进投资领域政府审批、核准、备案,许可、撤销许可及补偿等信息的及时公开,推动透明政府建设。
九是加大行政裁判的执行及跟踪力度,确保司法裁判的权威。通过向败诉行政机关的上级及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等通报裁判结果,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督促败诉行政机关依法及时纠正错误,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及时依法赔偿。
十是协助行政机关做好年终目标考评,促进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认识和水平。通过向考评机关如实提供行政机关败诉裁判文书、不依法履行出庭答辩义务、不依法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等情况,使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水平得到公正评价;通过半年或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或披露辖区行政案件协调、裁判情况,协助决策和监督部门改善辖区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推进“法制贵州”建设。
具体措施加强和规范行政审判工作
记者:《意见》对各级法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为改善贵州投资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服务提出了那些具体要求?
李汉宇:《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一定要切实为整治优化贵州投资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要抓好建立投资行政争议专门性审判机构的试点工作,及时了解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企业的利益诉求,坚决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协调作用,力争使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使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救济,大力营造有利于贵州招商引资、安商创业的法治环境。
要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更加注重公正与效率,切实为服务省委工作大局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司法保障,切实为境内境外、省内省外广大投资者到贵州投资兴业创造好宽松和谐、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要在创新化解官民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在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并且要注意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经验的总结、运用和推广,进一步加强服务载体建设,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丰富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实效。
让投资者安心安居创业发展
记者:改善投资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您对此有何看法?
李汉宇:您说得很对,人民法院只是整治和优化贵州投资环境的一部分力量,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仅仅依靠司法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尽管司法是规范和引导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您一定注意到了刚刚结束的贵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贵州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建议》中关于“下硬功夫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决心,省委的决心代表了全省4000万人民的心愿,也必将成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共同行动。贵州要加速发展,要尽快改变发展滞后的形象,要尽快摘掉带了将近600年贫穷落后的帽子,不加快改革开放,不咬牙奋力追赶、不赶紧赶上工业化的末班车是没有前途的,这是贵州人民经过艰难探索寻求到的真理。而要加大投资力度,要做大总量,要优化结构,没有一个讲诚信、讲法制,安全可靠的投资、贸易、生存环境,谁会来贵州投资?谁会愿在贵州定居?谁会愿将他乡做故乡?打造诚信、法制、平安、和谐的投资环境、安居环境、人文环境,应该成为贵州人民的共识,应该成为贵州人精心培养和呵护的文化,我们对此应该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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