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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清理方案近期出台

来源:新浪房产 2010-09-29 16:23:03

辽宁日报讯:从4月17日出台到目前已有5个多月,有人认为,到目前为止,新“国十条”对楼市的调控效果依然不明显。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9.3%,涨幅比7月份缩小1个百分点,

  辽宁日报讯:从4月17日出台到目前已有5个多月,有人认为,到目前为止,新“国十条”对楼市的调控效果依然不明显。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9.3%,涨幅比7月份缩小1个百分点,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2.5%,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1%。

  两周前,相关部门结束了全国各地小产权房调研活动,这其中包括山东、郑州等省市小产权房违法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

  9月27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国土资源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座谈(培训)会召开之后对外透露,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方案将在近期出台。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9月27日表示,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方案将在近期出台。当天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座谈(培训)会,李建勤在会后接受采访时做出上述表态。但他并未透露方案的具体内容。

  有报道称,国土部等14个部委已经联合成立小产权房整治处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李建勤证实,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正在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但对方案公布时间表问题,李建勤只表示,或将会很快公布,但公布时间并未明确。

  记者了解到,就在两周前,相关部门也已经结束了全国各地小产权房调研活动,这其中包括山东、郑州等省市小产权房违法现象比较严重的地方,李建勤也说,这次点上的调研,调研部门已形成调研结果,将为小产权房的处理提供借鉴。

  “一刀切可能性不大”

  小产权房是拆是留,在学界也有截然不同的观点。日前,有参与小产权房课题研究的国土部人士预计,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采取“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

  李建勤曾在今年5月国土部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取“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本报采访时称,小产权房摸底调查工作将在一年左右得出结果。此后,针对小产权房的不同情况将出台清理政策。

  截至8月底,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已受理举报线索10.9万个,其中反映土地领域违法违规的7.1万个。

  国土资源部资料显示,12336举报电话接到的线索中,河北省以2575个位居榜首,山东位居第二。北京以976个排名第6位,多为农民违法建房、新农村建设中的违法用地等问题。     

  “周期缩短加快上市”

  新“国十条”从4月17日出台到目前已有5个多月,有人认为,到目前为止,新政对楼市的调控效果依然不明显。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9.3%,涨幅比7月份缩小1个百分点,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2.5%,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1%。

  日前,国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控楼市用地。

  通知明确,企业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的,都将取消竞买资格。市、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主管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月27日,国土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表示,设定规定时限加快各项审批的速度,有利于尽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

  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有效住房供应不足,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比例低,一直被业内认为是导致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曾表示,与巨大的住房需求相比,一些城市商品房可售面积并不多。

  上述负责人强调,通知要求市、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 (房地产、规划)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设定规定时限,加快各项审批的速度,缩短了住房项目供地、建设和上市的时间,有利于尽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

  通知中要求,上述类型住房,规划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注重操作性,更加细化、严厉则是此次通知的特点之一。上述负责人说,按照通知的要求执行,土地在出让前就明确了相关基本条件,把供地条件、规划条件、建设条件统一在一个住房用地出让方案中,减少了出让后的不确定性,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加快住房上市。

  对于广受关注的 “企业闲地一年禁止拿地”等规定,该负责人解释说,当前房地产用地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4类,禁止拿地的规定,既是贯彻“国发10号文”有关规定,也是加强供前监管,对发现闲置、囤地炒地、违法用地的企业,严格限制或禁止其取得新的土地,从源头上防止闲置土地和违法违规用地。

  北京已禁“囤地”房企拿地

日前,两部门明确,企业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的,都将取消竞买资格。记者从北京市国土局了解到,该规定北京已经开始实施,对于不按时开工的开发商,暂停其继续拿地资格。

  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年底,北京市国土局就宣布,如果开发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都将限制其拿地资格。

  在今年4月出台的北京土地新政中更是明确,市国土局对每一宗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地价款、项目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对社会进行公示。对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未按期开工等不良记录的开发商,将禁止和限制其参加土地竞买。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大龙地产等8家开发商由于欠缴地价款、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暂停了在京拿地资格。今年4月,北京公布了5宗闲置房地产开发土地的处理意见,启夏公司及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被暂停在京拿地资格。 “市国土局将继续加大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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