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新国十条”,创造良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环境,天津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近日出台并实施会员企业行业自律公约,其属下近百家会员企业是公约的执行者。据介绍,这是天津市房地产行业的第一部行业自律公
为落实“新国十条”,创造良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环境,天津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近日出台并实施会员企业行业自律公约,其属下近百家会员企业是公约的执行者。据介绍,这是天津市房地产行业的第一部行业自律公约。
公约规定,从源头上维护房地产价格平稳,做到不炒地、不囤地、不闲置土地、不哄抬地价、不拍“地王”。倡导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公开销售、明码标价、不捂盘惜售、不囤积房源、不哄抬房价。房地产企业必须按规定证照齐全,不得挂靠、借用和转让资质证书和工商执照,不得越级开发与经营。房屋交付使用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限内应及时进行维修。今后,对于违反公约的行为,天津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实施行业制裁。
据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天津环渤海房地产商会会长李德福介绍,公约实施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地产企业界共筑信用的良好氛围,引导同行业诚信观念和信用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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