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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商品房 信用档案要抹黑

来源:互联网 2010-04-15 00:24:24

今年5月1日—5月30日,我省将对上级部门转办、群众反映问题较多、销(预)售规模较大的楼盘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将依法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

   今年5月1日—5月30日,我省将对上级部门转办、群众反映问题较多、销(预)售规模较大的楼盘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将依法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此次,对商品房销(预)售的专项检查,意在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房的销(预)售管理。今年6月1日—7月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将组织检查组分赴各市进行检查验收,对重点市、县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排查变相预售商品房

    在商品房预售方面,此次,我省将重点排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两项职责,其一,向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的项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向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发放预售许可证的行为。其二,对商品房预售未按单栋审批或分层、分单元、按小区、组团许可的行为。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重点排查内部认购、预定、排号、收取定金、吸纳会员等变相进行商品房预售;超出许可范围预售商品房或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款;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或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发布广告的行为。
排查捂盘惜售行为
 
   针对商品房销售,我省将详细排查,包括一房多售或捂盘惜售行为;散布虚假价格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谎报商品房销售进度行为;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商品房基本信息、销售进度等信息行为;商品房销售广告中含有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内容或对商品房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另外,还要检查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网上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查处房地产中介违规
 
    此次,房地产中介也在检查的范围内。我省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发布虚假信息或利用商品房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行为进行查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预)售条件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无资质的机构代理销(预)售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中介在代理销(预)售商品房过程中的其他违规行为也都在查处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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