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户廉租房申请者串通单位造假
来源:天天新报
2010-01-12 11:32:50
记者昨从市民政局解到,为期一个月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工作将在17日结束,届时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将启动对申请者经济收入核查。记者昨采访得知,从最新统计的廉租房申请家庭中,市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发现将近1/3家庭的申报与实际状况存
记者昨从市民政局解到,为期一个月的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工作将在17日结束,届时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将启动对申请者经济收入核查。记者昨采访得知,从最新统计的廉租房申请家庭中,市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发现将近1/3家庭的申报与实际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更有将近1/6联合单位共同造假。民政部门希望,申请家庭能“诚信申报”。
造假单位将负法律责任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廉租住房的核查还在继续。根据最新统计,从2007年试运行以来,共为上海市房屋管理部门出具12370份廉租住房核对报告,发现4162户家庭申报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为公共财政节省资金近3100万元。
让工作人员惊讶的是,有701户申请家庭串通单位共同造假。还有一些企业借用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的名义,向税务机关虚报个税,其中发现有112家企业有这种虚报个税情况,核对中心会反馈到税务机关进行稽查。对此,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相关人士透露,除对个人进行惩罚以外,如果单位出具虚假证明,这种不良信用记录也将纳入征信系统,其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经适房申请专设延期核对期限
“经济适用房是老百姓关心的一件大事,核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是我们2010年的工作重点,我们要确保这套先进的居民收入核对系统应用于经济适用房申请,首先在闵行区和徐汇区试点,再在全市推开。”市民政局局长马伊里介绍说。
据悉,受理申请后,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和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将先后进行为期分别为15个、45个工作日的初审,随后进行10天初审公示;初审通过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核查,随后开展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接到材料后将对申请者的经济状况进行45个工作日的初审。初审中,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通过与民政、人保、市税务局等部门建立“电子比对专线”,可以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
相关人士透露,一旦核查发现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财产超过准入限额、银行账户数、证券账户数、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申请材料填写的不相符、申报期间有财产转移嫌疑等7种不诚信行为,都将立即中止经济适用房的申请。
不过,即使在发现申请家庭申报和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差异时,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也不会简单认定申请家庭虚假申报,而是向申请人提供重新确认的机会,并同时向申请人重申相关诚信规定以及违反的后果。为此,专门设置不超过60个工作日的“延期核对期限”。
市民政局透露,今年已计划将最低生活保障和教育救助申请审核纳入到核对系统,目前正在按照时间结点在积极准备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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