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从今年2月26日起,河北省开始对建设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记录。截至12月18日,全省已记录建设系统违法信息210余条,涉及建筑市场、施工安全、房地产开发、建设规划、拆迁、拖欠工程款等方面。
为推动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从今年2月26日起,河北省开始对建设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记录。截至12月18日,全省已记录建设系统违法信息210余条,涉及建筑市场、施工安全、房地产开发、建设规划、拆迁、拖欠工程款等方面。
违法行为记录针对的对象包括,建设领域所有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企业、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城市燃气热力经营企业、建设工程检测单位(机构)等,以及依法注册的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评标专家等。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主次责任和社会危害性的不同,违法行为信息录入系统后,系统自动计分并累积;根据累计分值设定了三个警示、惩戒线,达到不同分值,将对其分别采取警示教育、诚信惩戒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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