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昨日,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联合召开的大连市财务会计监管工作会议在市委礼堂举行。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财务会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近年来我市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财务会计违法违纪问题
本报讯 昨日,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联合召开的大连市财务会计监管工作会议在市委礼堂举行。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财务会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近年来我市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财务会计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
近年来,我市着力加强经济主体的会计诚信建设,同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加强会计监管。特别是今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我市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检查和专项治理,对发现的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予以纠正;同时,通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60余户,查补财政收入6000余万元。但部分地区、单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仍然存在,例如,部分企业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凭证内容填写不全、会计账簿之间内容不符、违规记账列支等问题;部分政府部门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也存在坐支现金、虚增财政支出、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不仅违反了财经纪律,同时也是腐败发生的重要根源。对此,与会各部门将继续协同配合,加大会计监管力度。
记者获悉,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信息监管的公示性,由市财政局开发的“大连市会计监管信息系统”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该系统将对单位及会计人员实行建档监督管理。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市会计人员从业情况,方便单位或会计人员查询有关信息,各单位应将现在岗位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输入会计监管系统。今后各单位在聘任、录用或解聘、辞退会计人员时,也应及时将会计人员变动情况输入会计监管系统。审计、税务、银行、纪检、监察等部门在对单位依法实施检查时,如发现会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处罚,同时将会计人员违法违规情况告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记录备案并通过会计监管系统向社会披露。对于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依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书等处罚。财政部门也将通过会计监管系统建立单位会计诚信档案,记载单位失信、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罚情况,并向社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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