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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错话费索回难 50元拷问诚信度

来源:绵阳日报 2009-10-21 09:28:39

昨(18)日,梓潼县石台乡文星村村民罗红反映,17日上午,她到梓潼县城去办事,邻居罗某请她帮忙充50元话费。在县城一商店,她为罗某充值了50元话费。但她打罗某的电话时,却听见“手机已欠费”的提示。罗红立即返回充值

  昨(18)日,梓潼县石台乡文星村村民罗红反映,17日上午,她到梓潼县城去办事,邻居罗某请她帮忙充50元话费。在县城一商店,她为罗某充值了50元话费。但她打罗某的电话时,却听见“手机已欠费”的提示。罗红立即返回充值点处一看,原来把罗某的手机号码输错了。没有办法,她只好再次充值50元。随后,罗红与被充手机的主人取得了联系。但对方称没有收到交费的短信,并说即使收到了也不会退款。

  “50元钱是小事,但对方怎能这样呢?”罗红说。

  记者随后联系上那位机主。他表示,他根本没收到已交话费的短信,同时也没理由退50元话费。随即挂断了电话。

  无独有偶,一位李姓读者去买充值卡给朋友代充手机话费,在输入号码时,不小心按错了一个数字,结果话费充到另一人的手机上了。他打电话给那人,要求对方退回误充的话费100元。对方找了个借口,称自己的手机不是本地的号,拒绝还钱。

  记者调查

  讨话费软硬方法都难为

  既然属于“不当得利”,那么,充错话费的人又该如何讨回话费呢?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通信营运商、消协、律师和法院,得知目前解决此类问题,大体有4种方法:一是自行协商,二是通过通信营运商协调解决,三是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四是打官司。

  自行协商,多数行不通。得便宜的一方很少会主动退还话费,接到追索话费的电话,要么挂掉,要么关机,让人奈何不得。

  通信营运商的态度明显对“马大哈”们不利。营运商的解释基本一致:如果是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则由工作人员承担赔偿;如果是客户自己弄错了,就是客户自己的责任了。

  找消协投诉又如何呢?据市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解决此类问题主要靠协商。如果对方就是不配合,也无计可施。

  前三种办法,都把“宝”押在机主的道德素质和诚信程度上,碰壁的概率比较高。难道就没有一种硬性的办法可以解决吗?打官司是否能行得通呢?通常,人们充话费的金额,少则三五十元,多则二三百元,打官司不仅麻烦,而且追究的这点钱跟诉讼费都差不多了,大多数人认为不值得,这是目前人们不愿意选择打官司这一途径的主要原因。

  律师观点

  不退钱属不当得利

  现实生活中,充错话费的“马大哈”大有人在。发现错了,“马大哈”们大多会下意识地直接打电话给对方,希望对方能够把话费充回来,或者同意让通信营运商从其账户中划扣。但事实上,面对“天上掉馅饼”,肯老老实实“吐”出来的机主并不多。那么,这种行为属不属于“不当得利”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律师,得到的结论几乎是一致的:机主拒不返还被误充的话费,这种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新概念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子营介绍说,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该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自己受益,却致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一种事实状态。

  不当得利的特点有四: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2、另一方受到损失;3、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故上述事例均符合不当得利的特征,即:1、被充错话费的用户取得了财产利益——话费;2、充值人受到了损失——话费充值到了别人的手机上而不是自己的手机上;3、得到话费与失去话费之间有因果关系——充值人因将号码记错、按错等产生的错误充值行为,这一行为是因,话费充值到别人手机里是果;4、没有法律依据——充值人没有法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给被充错话费的用户充值。据此,作为被充错话费的手机用户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将取得的不当得利即话费返还给充值人。

  编后

  社会需要信用体系

  目前解决此类事情,主要还是依靠道德约束,而一旦碰到一位见利忘义者,这种软约束就显得苍白无力。这种现象再次提醒我们:人的诚信和社会的诚信是多么重要!如果能将信用体系推广开来,建立一个覆盖各行各业的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使人人都有一个诚信档案,将那些不讲诚信的不良行为一一记录在案,对有诚信污点的个人或企业做出相应限制,相信,谁都不会为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放弃长远利益。自然,充错话费这点“小事”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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