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营销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行业形象,天津保监局日前出台了《天津市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以营销员诚信管理为切入点,发挥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下大力气建设保险营销员诚信体系,着力打造保险营销诚信品牌
诚信是保险行业的生命线。加强保险营销员诚信体系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又是加强保险营销员队伍管理、树立保险行业良好形象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聚合外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方合力,引导营销员自觉规范展业行为;有利于引导保险消费,发挥供求机制“扶优限劣”功能,督促保险公司强化营销员队伍培训和管理;有利于增加行业信息透明度,使社会大众更清晰、直观的了解保险营销队伍诚信状况,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天津保监局已将保险营销员诚信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一是出台《天津市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将营销员诚信管理纳入制度体系,强化保险公司管理责任,着力解决欺诈误导等突出问题。二是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搭建“三个平台”,拓宽保险营销业务监督渠道,先后开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保险行业协会声讯查询台和保险行业协会网站诚信查询平台,向社会公布保险营销员资格证、展业证和诚信记录等基本信息。三是积极开展保险营销员后续教育培训,将职业道德列为必修课,强调诚实守信的重要意义,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职业操守和营销理念,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四是强化行业自律, 出台保险营销员“九不准”公约,要求在订立保险合同前签订服务承诺书,督促营销员自觉规范展业行为。
社会各界可登录http://iir.circ.gov.cn网站,查询天津市所有保险营销员的资格证书情况、展业证书情况和表彰奖励、违法违规、投诉等诚信记录信息。此外,社会公众也可通过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或拨打免费声讯台电话 960160123查询等方式,了解保险营销员的相关情况。
天津保监局提示,今后社会公众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产品时,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是要询问了解营销员的基本信息,如所属保险公司、资格证书号、展业证书号等;二是应要求其出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通过上述“三个平台”查验其持有的证书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三是要确定该营销员有无欺诈误导等不良诚信记录,并确定在签署保单前已认真阅读过投保提示。
下阶段,天津保监局将在强化营销员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营销员管理新模式,着力规范营销员展业行为,提高营销员诚信意识和队伍素质,努力为保险消费者营造一个购买放心、保障安心、理赔省心、消费舒心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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