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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提示基金公司注意信用类债券风险

来源:中国金融网 2008-11-19 15:12:00

据路透报道 消息人士周三透露,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日前向基金公司发出风险提示函,提示基金公司注意投资信用类债券的风险,并加强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   消息人士引述该提示函指出,近期债券市场表现较为活跃,货币市场基金规模不断扩大,

 据路透报道 消息人士周三透露,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日前向基金公司发出风险提示函,提示基金公司注意投资信用类债券的风险,并加强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

  消息人士引述该提示函指出,近期债券市场表现较为活跃,货币市场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部分基金持有信用类债券比例过高、个别货币市场基金偏离度超过0.5%等.

  证监会称,基金投资信用类债券的规模应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互匹配,坚持审慎原则,从严控制基金持有的所有信用类债券的比例和同一公司发行的债券的比例.

  深圳一基金公司人士表示,"这次重点强调的是信用风险."他指出,最近信用类债券产品的供给量有所上升,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中国经济放缓的背景下,可能积累了一些信用风险.

  提示函并称,基金公司应完善内部债券信用评级和定价体系,综合考虑不同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状况、企业经营状况、债券担保方式等因素,对每只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价,公司对每只信用类债券的投资决策均应有内部评级和定价依据.

  **需重视投资风险**

  证监会表示,基金公司应汲取货币市场基金和中短债基金投资风险的历史教训,高度重视投资风险,严禁"长券短做"、"藏券"等违规操作行为.

  据业内人士介绍,所谓长券短做,即部分货币基金为规避基金合同中持券剩馀久期不超过180天的规定,而以频繁回购的方式把长期债券久期做短,以更低的利率获得更高收益;而藏券是指部分货币基金找其他机构代持自己的长期债,再在约定的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买回来实现较高收益.

  证监会还指出,货币市场基金的偏离度应始终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偏离度的绝对值在一年内超过0.5%两次以上,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记入诚信档案等行政监管措施.

  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货币基金一般以摊余成本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但同时要保证估值结果与以影子定价法对基金资产所做的估值偏离度不超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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