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助燃智慧之火 “作为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我宁愿看到侵权人鬼哭狼嚎,也不愿见权利人怨声载道。”不穿法袍的宿迟,感觉就是一位和蔼的老人,但一张嘴仍离不开知识产权和案件,“ ...
第一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助燃智慧之火
“作为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我宁愿看到侵权人鬼哭狼嚎,也不愿见权利人怨声载道。”不穿法袍的宿迟,感觉就是一位和蔼的老人,但一张嘴仍离不开知识产权和案件,“有些事干多了,习惯了,不好改。”今年年初刚退休的他,仍旧爱喝浓茶、爱吸烟。
第一次见到宿迟,是在大约4年前,那也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2014年12月16日,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亲自担任审判长并敲响法槌,该院建院以来的第一起案件开庭审理:一家药业公司就一项发明专利权是否有效,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一时间,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成为中外媒体关注的焦点。
“其实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意义重大!”回忆起当年的情景,宿迟仍难掩激动,“庭审不仅创造了国内多个第一,关键是让世界看到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机构正式成立。
“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和力度,直接影响到科技人员和企业创新的动力与信心,可以说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让智慧之火得到了助燃。”作为首任“掌门人”,宿迟与知识产权的渊源由来已久,20多年前,他就曾担任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但从庭长到院长,远不是职务的改变那么简单。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是全国首家整建制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担负着先行先试的使命。”宿迟坦言,“从上到下都看着你呢,压力很大,必须扎硬寨、打硬仗。”
率先实施法官员额制、设立法官助理、推行扁平化管理;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改革合议庭组成;落实法官责任制,废除个案汇报;改革庭审方式,开展焦点式审判;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构建知识产权案例指导服务平台;转变院、庭长职能,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改革审判委员会职能和决策方式,严格区分审委会和合议庭行权界限……
一系列改革顺序铺展,创造第一在这里成为常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成为中国司法的重要窗口和亮丽名片”。数据显示,从建院至2018年9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收案49301件,结案36332件。其中技术类案件收案8908件,结案5190件。
“退休了,咱也不能闲着。”宿迟说,“早有出版社约了稿,我准备出本书,就讲讲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