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近日,江西省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明确政务失信记录将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
为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近日,江西省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明确政务失信记录将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12月25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政务诚信,是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诚信建设的引领载体,政务部门在诚信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遗憾的是,我们不时会看到政务失信的消息,这些都给政府公信力的消减带来了重创。
政务失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结起来,无外乎是公权力大于一切的错误思想在作祟。权为谁所用?显然是为人民群众,这就说明公权力应起服务作用。而绝大多数政务失信行为的背后都是没有做到依法行政,有的甚至是以权压法。这种背离权力使用意志的思想,到头来只能会引发公众的质疑和不满,由此对诚信主体建设毫无裨益。
权力有越界,折射出监督有漏洞。细致分析政务失信不难发现,其或多或少存在职能边界模糊、打擦边球等问题,这说明对公权力的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像江西出台的这项举措,显然是紧紧抓住责任主体这个关键,规范权力使用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而让公务人员对诚信问题心存敬畏。
别小看把政务失信记录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它足以给公务人员带来震慑。公务员诚信档案有问题,将会牵扯到评优晋级,事关个人的成长利益。尤其是这种风险是终生的,对比之余,相信公务人员内心的天平会向守信倾斜。因此,严格意义讲,这项举措犹像一条铁律,在时刻给公务人员敲响警钟。
俗话说:“人无信而不立”,对于政务行为来说,倘若不遵守诚信,其威信也会扫地。特别是,一次政务失信远比多次社会失信带来的消极影响深远的多。为此,各级各部门都应高度重视政务诚信问题,要敢于拿起法律这把利剑去斩断一切滋生政务失信行为的土壤。唯有如此,政务信誉才能真正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