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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鸣单车谎称押金实施银行托管 律师称此行为已违约

来源:新快报 2017-12-19 20:48:00

  小鸣单车自爆发退押事件至今已过数月,目前仍有消费者面临押金得不到退还的情况。深圳的梁女士告诉记者,9月1日在平台上进行了退押金的操作,进度一直停留在“处理中”,迟迟等不到“处理成功”。  小鸣单车押 ...

  小鸣单车自爆发退押事件至今已过数月,目前仍有消费者面临押金得不到退还的情况。深圳的梁女士告诉记者,9月1日在平台上进行了退押金的操作,进度一直停留在“处理中”,迟迟等不到“处理成功”。

  小鸣单车押金难退导致了大量投诉。据广东省消委会数据,自2017年8月份开始,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截至12月8日,光是省消委会本部就收到了2952件投诉(不含来访)。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消委会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过3万件,投诉内容大多是押金逾期退还。

  据广东省消委会介绍,11月份中下旬开始,小鸣单车公司在处理消委会转办投诉方面开始被动消极,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增加和积压。省消委会不断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但对方不仅未及时处理投诉、从实质上改善逾期退还押金的状况,对省消委会提出的落实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也不加落实。

  谎称押金实施银行托管

  律师称违约

  据了解,广东省消委会在此次诉讼中,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

  广东省消委会在调查、约谈过程中多次向小鸣单车确认其账户性质及存管情况,对方一直坚称其押金账户开设在某银行,账户性质为银行托管的资金账户。但经省消委会向银行方发函了解,其开设的资金账户为一般账户,并非第三方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其收取的消费者押金没有实施银行托管。

  此案由省消委会公益诉讼律师团成员——广强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方圳斌律师共同进行代理。

  “企业之前向消费者承诺过押金实施银行托管,也向消委会有同样的表示。但消委会向银行征询的时候发现,那只是一般账户,用户押金和企业自有资金是混在一起的。” 陈北元律师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至少这已经构成违约了。

  另一方面,陈北元律师还表示,进入司法程序后,如果企业的确挪用了用户押金并且无力偿还的话,那就得走破产程序了,“当然这是最坏的一步了。”

  消委会观点

  以司法判决推动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小鸣单车经营者长期占有消费者押金、违背按时退还押金承诺、未实行专款专用和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开等一系列问题,已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市场公共秩序。


  省消委会就此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核心在于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的是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难点问题。其目的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当下的押金退还问题,更希望通过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及“免押金服务”等诉讼请求的提出,以司法判决推动共享单车营销模式科学化、合理化,实现行业规范有序、健康长远发展,给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体验和无忧的维权保障。

  专家观点

  共享单车行业应尽早回归商业理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俊慧认为,共享单车行业应尽早结束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结束以圈地、圈用户、圈资金为目的的非理性运营模式,回归商业理性,真正靠车辆质量、使用体验和线下维护等赢得用户,占领市场,按照正常的商业逻辑收取用户租赁费用。

  对于共享单车企业持有大量用户押金的行为,李俊慧表示,共享单车收取的押金具有明显的涉众性特征,资金所有权归用户所有,属于准公共财产,应该向社会公开。避免因信息披露不充分,形成用户信任危机和资金安全隐患。

  对于目前部分共享单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他认为,一个摆在当下的问题是,是否应该加快启动企业破产重整程序,该破产的破产,该清算的清算,有能力或机会重整的加快重整,引入社会资本助力其重新启动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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