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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新浪财经 2017-12-12 13:45:28

  12月12日消息,据中国执行信息网公告显示,贾跃亭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法院公开被执行人信息显示,贾跃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以下 ...

  12月12日消息,据中国执行信息网公告显示,贾跃亭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法院公开被执行人信息显示,贾跃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亿元。

  二、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149847.77元。

  三、 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为9098872.03元。

  四、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426046元,律师费人民币2 560000元。

       中国执行信息网公告显示,该案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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