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运用,充分利用社会共治资源,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平湖市积极推动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人行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食安金融信用信息共 ...
为进一步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运用,充分利用社会共治资源,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平湖市积极推动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人行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食安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工作。
以点带面,把握试点主体。该市食安办会同市场监管局、农经局、人行平湖市支行于今年6月出台了《平湖市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面启动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全市范围内(包含乍浦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三类主体作为实施对象,并逐步延伸到农户、经营户、农贸市场举办者等其他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最终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
摸清底数,完善平台数据。为确保实施对象无遗漏,该市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进行了前期排摸,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154家,农业龙头企业39家,家庭农场224家均已纳入数据库中。下一阶段,该市将继续组织有关监管部门按要求梳理联合惩戒信息,填报不良信息采集表,并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将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降低相应信息主体的信用等级。
联合惩戒,确保长效运行。各金融机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存在食品安全不良信息的企业或个人实行限制贷款、提高贷款利率等金融惩戒措施;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还将对失信单位实施最强监管,增强对失信单位的检查和抽检频次,取消失信单位评先评优的资格,对其法人代表人的各类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各相关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联合惩戒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被处罚的企业或个人积极进行整改,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要求的,可申请有关单位提供报送给人民银行的证明材料,并在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记载;建立食品安全联合惩戒工作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实施,逐步完善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不良信息交换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