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短两”自古就被视为经商者最可耻的行为之一,但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出售的遥控电子秤也变成了一些不法商家缺斤短两牟取暴利的工具。有电子秤的卖家告诉记者,让货物“增重”的比例可以自主调节。记者实验发 ...
“缺斤短两”自古就被视为经商者最可耻的行为之一,但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出售的遥控电子秤也变成了一些不法商家缺斤短两牟取暴利的工具。有电子秤的卖家告诉记者,让货物“增重”的比例可以自主调节。记者实验发现,在20米之外,可以用遥控器为电子秤上货物按比例增重,最多可增重一倍。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最“宽松”的条件下,1公斤商品的误差也不能超过20克(《北京青年报》5月15日)。
其实,无论是杆秤还是电子秤,称量作弊的问题由来已久,尤其是电子秤人为放大显示读数的误差,在技术上只是“小儿科”,摇控电子秤的出现并不令人意外。这也说明,称量器具作弊的技术门槛越来越低,无疑,这首先对市场称量器具的监管敲响了警钟。
《计量法》规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凡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申请型式批准。
如果依据法律法规,摇控电子秤若有明显作弊功能的设计,显然无法获得合法的“准生证”。堂而皇之在网上销售,已属违法行为,折射出计量器具网络条件下,源头监管的漏洞。这提醒监管部门,一方面,需要推进监管执法向网络平台延伸,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尤其是对生产销售摇控电子秤之类的行为,应依据刑法,追究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实行线上与线下监管执法的结合,完善计量器具的生产等备案信息系统,及时没收与查处市场环节购置与使用非法计量产品的行为。
产销遥控电子秤之类的非法计量器具,内在根本驱动依然是商业违信的利益诉求,失范的诚信,是电子秤遥控的操手。“短斤缺两”的现象,在商品零售行业比较普遍,既有商家虚增重量牟取暴利的因素,也有迎合低价心理竞争的考量。因此,除了加强计量器具产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与打击,还应加强市场的诚信建设。
其一,加大市场计量器具销售行为的日常抽查执法力度,严管重罚。其二,要赋予消费者索赔的便利,让商家违信成本可兑现。其三,健全市场经营的信用体系,推动“短斤缺两”行为进黑名单,与经营者市场准入、金融信用等挂钩,追加累计成本,把“缺斤短两”和产销“缺斤短两”工具的行为,通通关进征信的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