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山西,严重失信者将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乘坐飞机、旅客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限制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这是日前出台的《山西省建立完 ...
今后,在山西,严重失信者将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乘坐飞机、旅客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限制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这是日前出台的《山西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中的一条规定。
失信,即背约、不守信用,与“诚信”相悖。古往今来,信用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约束着人与人之间、单位之间、商品交易之间的行为,守护着社会的和谐运行。现实生活中,虽不乏“一诺千金”“答应的事一定办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等诚实守信的典型,但“用别人的钱,过逍遥日子”的老赖却也为数不少。如此失信,类似欺诈,挑战了道德准则和法律权威,破坏了社会交往秩序,动摇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这一大社会顽症,应该坚决予以清除。方案的出台,目的就是要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惩治失信的常态化举措。
实践告诉我们,制度、规章、法律的刚性和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让方案落到实处,信息共享是前提。有的人在A银行贷款未还,那么还能在B信用社贷款,这就是没有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只能造成更多的损失。因此,各相关部门之间应该达成失信纪录共享的共识,而且共享范围应该不限于行业间,将失信纪录纳入全社会统一的征信管理系统更有威慑性,在社会上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态势,使习惯失信者遁无可遁。与此同时,单纯的信息共享不会产生约束力的,比如说,银行贷款久假不归者,需要金融机构、公检法系统以及行业协会的配合,任何一个单位都很难独立解决大型的信贷欺诈事件。如果没有部门之间的联动,就只能让失信者逍遥法外。要让各部门之间产生责任意识,部门联动必不可少。部门联动涉及到执行,是产生强制力的关键,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制度理论到实践的实现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