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由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33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正式对外发布,中国将对失信企业实施黑名单制。 据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介绍,有走私、 ...
28日,由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33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正式对外发布,中国将对失信企业实施黑名单制。
据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介绍,有走私、欠税、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企业将被列为失信企业,这企业不仅会被纳入黑名单,在中国的诚信体系中被降级,且将在许多领域面临限制,企业法人代表还将被禁止离境。
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 李国
实施惩戒的对象,不仅包括了失信企业本身,同时拓展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加对相关人员的惩戒,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失信企业“改头换面”,逃避惩罚,有助于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实现从源头上治理失信活动的目的。
根据海关企业认证制度,除了失信企业,还有高信用的认证企业和一般信用企业。对于高信用企业,李国说,将给予更多的通关便利,让其受到最少的查验。
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 李国
对于他们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是十分有效的。同时,更重要的也是给广大企业一个导向,大家都能够通过争取成为高级认证企业而享受到我们这种通关的便利。这样的话,对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努力实现外贸稳定增长,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李国说,对于一般失信企业,需要一年内不再发生其他失信情形,经过评估和核查后才可以恢复为一般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