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北京出台员工持股试点实施办法 可凭科技成果入股

来源: 2016-12-23 21:23:00

  据北京市国资委消息,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市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员工持股试点应注重导向性,分层分类推进。优先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企业参与 ...

  据北京市国资委消息,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市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员工持股试点应注重导向性,分层分类推进。优先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企业参与试点,市属一级企业、四级及以下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试点,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中从事资源性、垄断性和政策性业务的企业,不实施员工持股。

  办法要求,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应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坚持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坚持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坚持科学监管、放管结合。

  办法指出,员工出资可包括货币出资、科技成果入股;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员工持股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上市公司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额的25%;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4%。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