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部署。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信用体系基本建立,服务质量明显改 ...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部署。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信用体系基本建立,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意见》指出,进一步放宽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意见明确,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根据《意见》,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而且,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这一任务也将于2016年12月底完成。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府服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行业信用建设。
建设小型社区养老院满足就近养老需求
《意见》明确提出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
具体目标和要求是: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院,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
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提出鼓励各地建设农村幸福院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改造,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
针对城市中普遍存在的老年人生活设施不便利的问题,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
规范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产品
《意见》指出,发展适老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建设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强化老年人金融安全意识,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力度。稳步推进养老金管理公司试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养老金管理相关业务,做好相关受托管理、投资管理和账户管理等服务工作。
《意见》还提出,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升级,支持企业开发为老年人服务的产品用品,研发老年人乐于接受和方便使用的智能科技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