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等2个重要文件精神,甘肃省文明办在巩固2014年建立并连续举办5期甘肃省“共 ...
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等2个重要文件精神,甘肃省文明办在巩固2014年建立并连续举办5期甘肃省“共筑诚信·德润陇原”诚信“红黑榜”发布会,发布“红名单”企业478家,曝光并惩戒“黑名单”企事业284家,公布64条惩戒措施,受到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充分肯定,《焦点访谈》栏目重点报道的基础上,针对社会上“不讲诚信、不守诚信”的违约甚至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情况,从着力营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诚信环境这个根本任务出发,将诚信“红黑榜”这种诚信制度化建设的有效模式推广延伸到了基层市县和企事业单位,为加快推进以商务诚信为基础的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供了有利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条基本经验。
一是坚持不断“推”,着力确保诚信建设的持续性连贯性。从2014年开始,甘肃省文明办就把打造具有甘肃特色的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作为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有力抓手,通过文明委总体部署、文明办牵头举办、各部门合力推动的工作模式,“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已成为甘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工作平台。特别是2016年重点发布“黑榜”名单61家,进一步加大了各主管部门对失信企业的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由于持续不断地发布“红黑榜”,全社会对诚信建设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失信行为和失信者形成了高压态势,一批受到惩戒的企业即知即改,主动解决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抓”,着力增强诚信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巩固诚信“红黑榜”发布成效的基础上,甘肃省文明办今年还重点抓了“红黑榜”发布制度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推进这两项重点工作。继金昌、兰州、嘉峪关、白银、庆阳等市定期发布“红黑榜”以来,按照省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各市州都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试点建立了诚信“红黑榜”,定期组织发布“红黑名单”,公布惩戒措施,形成了自上而下、合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整体工作格局。同时,为把诚信理念、诚信文化普及推广到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省文明办还在今年7月份修订《甘肃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等4个测评细则时,单独将诚信建设列为一项重点测评项目进行规范,明确开展诚信建设是考核各地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各地各部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必选动作”,通过全省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等方式不断强化对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三是立足常态“建”,着力提升诚信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作为一项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综合性工程,甘肃省文明办将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与持之以恒培育全社会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社会信用风尚紧密结合,从省文明委制定颁布《甘肃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提出构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诚信环境、修改完善诚信建设有关测评标准到常态化组织举办“共筑诚信·德润陇原”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步伐在不断加快,讲诚实、守信用的责任意识已成为一种道德理念、社会共识。今年以来,通过发布“红黑名单”,推动省工信委将“红名单”企业(单位)作为诚信示范典型,给予优惠政策扶持;省工商局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列入“红榜”名单,引导更多企业踊跃参加。这些都为激励企事业单位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诚信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