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信企业,池州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的同时,也将让失信行为人无处藏身。对诚信企业,池州则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开辟绿色通道,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日前,由市工商质监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和市企业合 ...
对失信企业,池州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的同时,也将让失信行为人无处藏身。对诚信企业,池州则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开辟绿色通道,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日前,由市工商质监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和市企业合同信用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贷款(担保)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贷款(担保)工作。
据介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经营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同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可以向各商业银行、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提出贷款申请,也可向市企业合同信用协会提出贷款申请,由协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按照规定对“守重”企业发放增信贷款。
“根据《意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根据获得的荣誉级别可分别增加10%-20%不等的贷款增信额度,其中国家级“守重”企业可获得不超过20%贷款(担保)额的增信额度,省级“守重”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5%贷款(担保)额的增信额度,市级“守重”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贷款(担保)额的增信额度。此外,“守重”企业公示活动两年一评,因此信用增信贷款期限也设定在两年内,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给予贷款适当利率优惠。在授信总额内采取“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贷款。
目前,池州市共有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4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4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