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82家企业获“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来源:遂宁日报
2016-11-25 12:36:43
2016年四川省开启了“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我市成为首批试点创建城市。在创建中,我市以“绿色消费、放心舒心在遂宁”为总体目标,通过打造“绿色工程”“和畅工程”“诚信工程”,让老百姓敢消费、愿消 ...
2016年四川省开启了“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我市成为首批试点创建城市。在创建中,我市以“绿色消费、放心舒心在遂宁”为总体目标,通过打造“绿色工程”“和畅工程”“诚信工程”,让老百姓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目前,随着我市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工作的全面推进,以打造绿色消费为目标的放心舒心消费城市轮廓初显。今日起,本报推出《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 遂宁在行动》栏目,报道我市在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方面的行动、亮点和变化,敬请关注。
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 遂宁在行动①
82家企业获“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目前,企业守信路路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市场监管格局逐渐形成。昨(24)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经企业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和广泛征求意见后,该部门向社会公示了四川远东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82户2015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等24户企业不符合相关公示条件,不再公示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企业不得再对外使用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牌匾和证书。
企业自愿申请、自愿退出 由认定命名改为社会公示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自愿申请、自愿退出,但失信企业被撤销公示后4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据了解,2016年4月,四川省工商局出台了《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明确“守重”企业由原来的认定命名改为社会公示。根据《办法》规定,公示企业可以自愿退出公示或申请撤回公示;若企业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示;有重大违法行为,产生严重社会影响;被举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发生合同纠纷,拒不执行调解协议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连续1年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形,将被撤销公示资格。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申请撤回公示的企业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被撤销公示资格的企业4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被撤销公示资格、自愿退出公示以及申请撤回公示的企业重新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应从县级“守重”企业开始申报。
成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并非贴上“守信”标签
“申请‘守重’企业公示成功后,不代表企业从此贴上‘守信’标签。”据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成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更加重视信用积累,如果存在上述失信行为将被撤销公示资格,企业也会留下信用污点。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各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要继续坚守诚信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合同信用建设。在具体工作中,市工商局还将对已公示“守重”企业开展抽查,重点检查公示企业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以及其他合同失信等行为。因此,企业应在经营活动中重视信用积累,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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