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公布了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海阳市14家企业“榜上有名”。 “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不是企业信用建设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守重’称号和商标 ...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公布了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海阳市14家企业“榜上有名”。
“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不是企业信用建设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守重’称号和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守重''企业要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来。”海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于晖说。
近年来,海阳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开展“送法上门”咨询服务、下发行政建议书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守重”企业申报条件、程序和被公示为各级“守重”企业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社会知晓度和企业的参创积极性,引导全市企业保持诚实守信的良好道德风尚,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同时,海阳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上门现场指导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和约束,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填写申报材料、设置合同管理台账,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建立健全“守重”企业档案和信用数据库。通过现场核查与纸质材料审查、软件系统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核实企业填报的相关数据是否能如实反映企业真实面貌,经得起公示检验。
海阳市对“守重”企业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质量,通过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及征求相关科室、辖区所意见,及时发现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投诉情况,并向同级的人社、环保、住建等11个部门进行函询,凡是有失信、故意违约、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其他不具备公示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