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了解到,为了保证交通道路安全,公安机关要将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对各类失信行为驾驶人、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根据信用评定差异予以相应 ...
记者昨天了解到,为了保证交通道路安全,公安机关要将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对各类失信行为驾驶人、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根据信用评定差异予以相应的激励、警示或惩戒。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和造成后果的恶劣程度,对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作出相应信用评价,实现由主要依靠处罚手段向运用信用约束方式转变。(11月9日 《新京报》)
南昌“最牛违法车”罚款76000元扣4251分,河南“最牛违法车”违章车275次未处理,湖北“最牛造假货车”六项违法被扣51分罚15600元……近几年,引爆眼球的最牛违法记录一次次刷新人们对交通违法的认知,肆意践踏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形成了恶劣的影响和“破窗效应”。
从处理结果来看,叠加扣分和顶格罚款仿佛就不是一件多大点的事,对于这种教而不改的违规者来说,“不就是扣点分吗”“不就是罚点款吗”,还能怎么样?这是不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挑衅和蔑视呢?我们应如何整治这种现象呢?
违法不息,曝光不止。交通违法是导致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最根本原因。为了改善交通陋习,公安部将“严重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使交通违法与个人社会诚信评价挂钩,将信用管理的大网撒向严重交通违法者,使他们的违法成本成倍的增加,让其面临的不仅是扣分、罚款,也有可能职业准入、银行信贷、上浮保险费率、就业晋升、表彰奖励等诸多限制因素,增加违法成本和法律的震慑力。
给严重交通违法戴上“信用紧箍咒”。对各类失信行为驾驶人、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运用法治和诚信管理手段综合施策,根据信用评定差异予以相应的激励、警示或惩戒,实现由主要依靠处罚手段向运用信用约束方式转变,迫使他们不会再那么任性和糊涂了。对征信系统的引入,也有助于在现有基础上提升法律法规的约束力,进而倒逼公众遵守交通规则,最终达到提升交通安全的目的。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速推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措施正在逐步完善,失信必被处罚将成常态。但是,在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时,还需要做到严格履行相关程序,避免权力滥用,努力实现罚当其过,消除一些人公然蔑视规则的想法,才不会出现那么多的最牛违规记录,交通安全才可能得到有力保障。
总之,行车与守则相伴,安全与幸福同在。争做文明交通模范,共创共享和谐平安应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