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湛江市工商局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罚,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一个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守信优待政策。在日常行政管理中,守 ...
2016年以来,湛江市工商局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制定守信优待政策,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罚,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造一个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守信优待政策。在日常行政管理中,守信企业在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确认、著名商标认定、推荐驰名商标、诚信示范市场评选、诚信私营企业评选、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等活动中,享受优先推荐评选的资格;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守信企业将酌情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在开展2014-2016年度“履约守信、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创建活动中,市工商局对参评企业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了核查,对湛江市霞山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明润店等97户经营单位授予“履约守信、诚信经营示范店”称号。通过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努力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截至2016年9月22日,湛江市评选出国家级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户,省级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67户。
二是积极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湛江市工商局积极促进企业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各部门联合惩戒。严格按照《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管理工作。把不按规定公示企业信息、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给公众提示交易风险。截至2016年9月22日,全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4571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户1592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73户。目前,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效果明显,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办理银行贷款、工商登记等业务中均受到限制,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才可办理相应业务。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增强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意识,为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促进交易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9月22日共有企业793户,个体户146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户履行公示义务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解除经营异常标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