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由自治区发改委主办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明确,内蒙古将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和制度,要让守信者处处收益,让失信者寸步难 ...
10月25日,由自治区发改委主办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明确,内蒙古将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和制度,要让守信者处处收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同时注意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引导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强化责任落实。
自治区发改委在会中提出意见,多个部门要加强联合惩戒工作,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应予以限制,其具体内容为:由自治区发改委、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负责,将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作为设立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参股、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批的审慎性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厅负责,在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时,不予评选,获得奖项称号的,予以撤回;由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负责,失信被执行人为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协助终止其股权激励计划,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协助终止其行权资格;由自治区民政厅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由自治区住建厅、国土厅负责,将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对企业资质作出限制等38条具体内容。
据悉,自治区发改委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红黑名单公示管理办法》,分行业分领域推出了法院、税务、环保、安检、工商等9个领域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并已将大部分合作备忘录进行了转发,税务、食药、证件的备忘录的转发文件正在起草中,不久将印发实施。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保卫介绍:“在打击拒执罪方面,成功判决了62起拒执罪典型案例,全区法院共利用全国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案件76739件、网上划扣金额2.55亿元,财产保全案件6476件、保全标的额6.95亿元。截至10月20日,全区法院依法对8330人次采取拘留措施,罚款681人次,罚款金额741.72万元。2016年1月1日至10月20日,全区法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累计34710人次,自然人32122人次,法人其他组织258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