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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严控:房企拿地资金来源将成严打重点

来源: 2016-10-25 22:49:31

10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宣布已经对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立案调查工作,并已暂停涉案项目网签资格,这些房企涉嫌擅自提价销售;此外,7家房地产中介因为虚签合同、虚假宣传等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在此之前,上海市工 ...

10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宣布已经对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立案调查工作,并已暂停涉案项目网签资格,这些房企涉嫌擅自提价销售;此外,7家房地产中介因为虚签合同、虚假宣传等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在此之前,上海市工商局已经处罚了6家房地产中介,处以13万元至20万元的行政处罚,理由是其对外发布二手房信息时,以虚构房源、虚标房屋价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7名房产中介从业者更是因为编造上海限购升级的谣言而遭到刑拘。

从新房到二手房,从公司到从业者,整个地产行业都面临着可能是最严厉的行政管控。

在这背后,上海房地产库存已然有限。根据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数据,截至10月19日,全市的住宅销售已经超过1887万平方米,而可售住宅面积为671万平方米。按照过去9个月的成交速度来看,上海住宅的去库存周期已经接近3.5个月。而普通住宅的库存更加少。目前,全市的普通住宅销售已经超过10.7万套(924万平方米),可售普通住宅套数为仅为1.42万套(127万平方米)。

对于房企来说,销售上的管控还仅仅是开始,严查拿地资金的来源影响可能更为深远。

在此之前,上海“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监管联合工作小组”成立,这个由规土局、金融办和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机构,是为了对银行的买地资金进行监管。上海土地市场官网显示,新入市土地的竞买资格的审查时间也延长了一个月左右。

根据规定,房企获得的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不得用于缴付土地出让金、保证金和定金。竞买人在申请参加土地“招拍挂”时,应承诺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需要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鉴定过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补充申报及承诺》。资金来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不得参加地块挂牌和现场竞价。

7月,证监会已经规定企业再融资募集所得资金不得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拿地和偿还银行贷款,并需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向。

从以往看来,银行贷款、信托、融资、配资、保险等资金不能用来拿地,但是房企和银行总能想出办法使其进入土地市场。

以银行贷款为例,虽然银行贷款不能用来拿地,但是有些银行推出了“土地过桥贷”——房地产企业使用过桥资金补交土地款,再用土地使用证申请银行贷款用于偿还过桥资金。

此外,各类资金也可以通过购买企业债的方式进入房企,并最终流向土地市场。2015年以来,房地产俨然是风险小、利润可控的行业,再加上2015年1月出台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对发债门槛和用途的规定大大降低——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无项目限制,房企纷纷加入到公司债的发债大军中。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房企公司债规模从2013年和2014年的5亿元和140亿元,直接上升到了2015年的4122亿元,2016年前9个月,这个数字已经是7481.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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