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省人社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10月14日,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相关负责同志就“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等问 ...
10月10日,省人社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10月14日,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相关负责同志就“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等问题,作出系列解答。
问: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如何实施随机抽查制度?
答: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检查事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建立随机抽查机制,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抽查工作情况,应当按要求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问:怎么实施人力资源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呢?
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在每年3月底前,向负责监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上年的年度报告,并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负责监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4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公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中的机构基本情况、全年业务开展情况、遵纪守法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要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核查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对未按规定报送和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
问:如何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失信惩戒?
答: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创建活动,建立覆盖全行业的诚信档案,推进诚信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依法分类管理,强化信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约束作用。广泛开展“创建诚信服务机构”、“争当诚信服务标兵”活动,省每两年评选一批“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诚信自治水平。探索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对守法诚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准入、投融资、企业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表彰奖励等方面实施激励措施;对失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安全许可、服务许可、从业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