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近期,自治区出台《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极差5个等级,分别以绿色、蓝 ...
10月14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近期,自治区出台《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极差5个等级,分别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表示。
据了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从污染防治类指标、环境管理类指标、社会影响类指标、鼓励性指标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采用百分制方法。95分以上为优秀,颜色标识为绿色;94分至80分为良好,颜色标识为蓝色;79分至65分为一般,颜色标识为黄色;64分至41分为较差,颜色标识为红色;40分以下为极差,颜色标识为黑色。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该《办法》从10月1日起实行。
《办法》要求,评为绿色和蓝色等级的企业,环保部门依照规定可以采取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推荐纳入政府采购合作伙伴名单、对符合相关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申报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支持、优先安排符合环保科研指南的环保科研项目等鼓励性措施。评为黄色等级的企业,环保部门可以采取增加监督性监测、监察频次等警示性措施。评为红色等级的企业,环保部门可以采取暂停下一年度申报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资格、加大监督性监测、监察频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时,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同档次的上限处罚等惩戒性措施。而评为黑色等级的企业,环保部门除采取红色等级惩戒性措施以外,还可采取暂缓受理和审批该企业除污染治理设施和生态保护项目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及其他行政许可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