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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星:国际经验显示一些债转股计划可能无法成功

来源: 2016-10-10 19:32:5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孟建民、银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孟建民、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介绍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会议实录】:

  彭博社记者:你刚才提到市场化债转股,其中一条就是让“僵尸企业”按照合法合规程序破产,这已经让银行承担了一些损失,在接下来两个月时间内,可能还有更多的“僵尸企业”面临破产,这将对银行业造成较大压力,请问你们将如何处理这一问题?

  王兆星:我来回应一下这个问题,再看看我的同事有没有补充。

  首先,刚才发改委的同事已经讲到,这次债转股有一个政策边界,哪些企业能够债转股,哪些企业不能债转股,其中提到的属于长期亏损的僵尸企业,便不能实施债转股。按照市场化方式,对这类僵尸企业进行处理,可能会出现有些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银行可能会承担一定损失。但对于技术管理比较先进的企业,当市场环境改善以后,它仍然有生存的可能,对于这类企业,我们还是鼓励通过自主自愿,由债务人和银行等债权人平等协商来确定债务重组方案,尽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这也是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应有含义之一。债务重组在世界上也是比较常用的方式之一,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这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可能会出现的结果,我们鼓励企业争取成功,但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措施,我就先回应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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