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吸烟、吃东西、接打电话等都要被扣分,并与薪酬、是否辞退等直接挂钩。 7月28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吸烟、吃东西、接打电话等都要被扣分,并与薪酬、是否辞退等直接挂钩。
7月28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管理办法》,从8月1日起对包括道路客货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机动车维修、综合性能检测、驾驶人培训、汽车客运站、汽车租赁以及水路客货运等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实行信用管理。
盐城市运输管理处迅速统筹,根据省厅要求,主要对三个《办法》相关政策进行宣贯解读,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其精神内涵和实施要求;并详细安排具体任务,确保三个《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新出台三个办法更加细化扣分规则,并与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在管理办法中,对具体从业个人规定了28条扣分标准。例如,若被发现在驾车过程中吸烟、吃东西、接打电话等情况的,一次扣2分;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的,一次扣5分;运输过程中不规范、不文明情况,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的一次扣10分。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其薪资待遇、晋升、培训、奖励、辞退直接挂钩,并与公共信用系统对接,以达到“处处守信,事事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效果。
信用评定四个等级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定周期均为一个自然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评一次。信用评定等级均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8月1日起,盐城市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水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正式实施信用等级分级管理制度。
违法行为记分细则
根据《累积记分管理办法》,盐城市运输管理部门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实施累积记分,记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当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发生违法、违规等信用扣分行为,该行为按照评分标准扣分时,以评分标准中扣分最多的项记录一起扣分行为,不重复记分。例如,某经营者因服务质量差被市县级媒体曝光,同时被省级及国家级新闻媒体曝光,该行为应被记为国家级新闻媒体曝光,并相应扣分,不再以被市县级或省级新闻媒体曝光扣分。
而对于车辆年审、维护检测类案件和通过监控设施设备收集、固定证据实施处罚中无法确定具体从业人员行为的,对从业人员不予处罚、记分。对从业人员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不得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予以记分。
信用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对于信用评定结果,盐城市运输管理部门要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结果将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在网站、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等公示7天。如果经营者对信用等级初评结果提出申诉的,根据经营业务户性质,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根据修正后的数据生成的信息等级评定结果,在当年的3月1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将在网站和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公示7天。对从业人员在评定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达到20分的,将通知相关经营者加强管理,并要求经营者告知从业人员在记满20分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培训机构接受不少于18学时的继续教育。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信息通过审核后会录入“江苏运政在线”从业人员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