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沈阳市政府召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进沈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据了解,全市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目前已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 ...
昨天,沈阳市政府召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进沈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据了解,全市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目前已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抽查检查公示等制度,列出了各部门公示信息的清单,部分信息已归集到具体企业名下,为推进沈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是目前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等现象时有发生。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可以强化信用约束,实现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共同责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既要公示企业注册登记和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还要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其他部门要按照“谁产生信息、谁负责归集”的总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归集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并对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负责把其他部门归集过来的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示出去。
按照辽宁省工商局的部署,在9月底之前,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要完成历史信息的归集公示工作。10月1日开始常态即时录入。通过公示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统一归集,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供公众查询、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