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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祖欣:防止“带病提拔”不妨先验干部诚信

来源:荆楚网 2016-08-30 16:41:3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强化审核措施,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8月29日新华网)

  《意见》的印发,直接将工作重心聚焦于实、聚焦于细,“问题导向”更为明确,给“带病提拔”戴上了制度层面“紧箍咒”。诚然,欲见显效,必先落实,唯有强效的执行力和运用于各方的手段方式,才能真正堵住“带病提拔”的现实缺口。在《意见》中,尤其明确了方法与做法,特别是对“四个凡提”更进一步的落实,俨然建立起组织与干部之间的“双向机制”,在做好主动监督和倾力作为的同时,也审视着干部对党的忠诚和对组织的诚信。

  防止“带病提拔”,先看干部说什么。向组织报告本身就是干部所应遵守的“规矩”,不但要如实报告,而且要主动报告、及时报告,检验干部诚信,首当其冲要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倘若把关不严亦或不予重视,日常监督的实效性便难以保证。一些“失信”干部其实恰恰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和自安心态,认为虚报、瞒报是个小错误,组织查不到、别人不知晓,为晋升之路藏下些“歪心思”,出了问题才辩解为“没注意”、“不小心”。

  不止于此,《意见》的落实,每一个环节中间都要围绕干部,而检验干部诚信,其实本身就是发挥一种工作主动性,特别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过程中,每一个部门、每一次审查都是干部的一次“自检”机会。从一些“带病提拔”案例中不难发现,在针对其个人日常情况的了解中,正因为联通机制有所缺失,给了不少“带病”干部底气,敢对审计说“没问题”,对纪检讲“很清白”,对信访说“不存在”,对巡视督导说“能保证”,组织刚一提拔,大小问题便被曝出,可见贻害。一个干部的作风和能力,还需真正聚焦于微、聚焦于细,从谈话中看态度、从日常里看德行,譬如谈话就不妨带着问题谈,朝着导向谈,看是否主动交代问题、看能否主动承认错误、看是否主动报告组织,不做一丝隐瞒的干部,敢于说实话、说真话的干部,其心无愧,可堪重用。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问题,往深入来看是党性问题,对个人和组织尚且不负责,如何对岗位工作负责、对组织交予的重任负责。所谓“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基本诚信一旦丧失,对党忠诚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了,不知敬畏、没有自律,一些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便是由此而出,成为干部提拔工作的桎梏。当然,对待干部诚信问题,不应只是提倡,事关任用必须严肃相待,习近平总书记便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讲诚信、守规矩、懂纪律”,不老实便有不老实的后果,事实上,对于干部诚信的检验,在《意见》具体落实上不失为一套“模板”,日常了解、分析研判、动议审查、任前把关、责任追究,只要诚信出了问题,只要对组织有所隐瞒,任何一项都能从严重惩;反之,个人清白、对党忠诚,严例便成为了行动的规范,唯增良效。

  组织是防止“带病提拔”的良医,干部问诊也好、强身也罢,切莫讳疾忌医、谎报病情。须知,《条例》落实之下,“带病提拔”再不可能是人为概率问题,现实缺口更将彻底堵住,既不能干净为官、清白做事,就切莫妄想升迁提拔,只待法纪严查、依规行事,毕竟诚信关乎品行,无品干部,何处再觅“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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